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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城管委 日期:2024-01-24 13: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市民关注的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设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科室配备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对接。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我委公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内容标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主动发布信息,本年度借助“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3条,内容涵盖机构职权、环保信息、停车综合治理等。通过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条,其中原创信息132条,转发信息49条;发布政策性文件1个,公开发布前广泛征集市民意见,积极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及宣传工作。

  本年度组织开展“门前三包”主题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商户代表、市民代表走访沿街商户并开展座谈交流,通过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群众对“门前三包”工作的认同和理解,搭建起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和表达心声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保障申请渠道畅通,与申请人充分沟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本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电子邮箱申请1件,邮寄申请8件,11件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并录入管理系统。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件,本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所有拟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需要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职工作人员审核,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准确,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我委公众号阵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市民关注的工作信息,畅通公众号后台留言渠道,按时回复市民关心问题,本年度共回复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近千条,进一步加强了政民互动水平。

  (六)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参加区政务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相关内容培训会,对具体工作事项和最新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总结分析经典案例,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实际业务掌握能力,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实施。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本机关办公地址、电话、邮件、咨询和监督投诉方式,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对外公开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市民反馈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处理。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报告中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委较好开展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时会因具体工作的落实,出现延迟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在新媒体领域公开程度不够,目前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平台仅依托我委公众号,受众群体不够广。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委及时改进与完善: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机制。对重点领域工作全面梳理,把准时间节点,加强科室部门之间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在新媒体领域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新方法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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