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黄村镇  日期:2020-05-18 16:20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业区概况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的西部,包括黄村镇孙村组团(以下简称孙村组团)和北部地区市政用地(以下简称北部区)两部分。

  孙村组团规划的四至范围为:东至三间房西规划路,西至现状孙村医院西,南至侯村南,北至南六环南辅路。规划用地面积319.5公顷,用地功能分为三部分:产业区、孙村居住区、公建服务区。

  产业区占地104.1公顷,主要分为食品制造产业类、电子软件产业类、孵化器产业类、印刷包装(或环保材料)产业类四个组成部分;公建服务区占地20.1公顷,安排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服务设施;孙村居住区占地84.1公顷。

  北部区规划四至范围:东至中轴线南延线,西至现状区交通局,南至南六环北辅路,北至邢各庄养牛场。规划用地面积71.0公顷,包括市政场站用地和仓储用地。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实际开发建设情况,结合工业区实际管理状况,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18〕182号)》等管理要求,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本次跟踪评价对象为工业用地范围,即对孙村组团的产业区、公建服务区和北部区进行跟踪评价,不包含孙村组团的孙村居住区。

  二、规划实施情况

  将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现状空间范围与规划空间范围进行卫星叠图,园区实际空间发展范围与规划空间范围保持一致。经现场调查,目前园区内企业主要为服务业和制造业,其中服务业大都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制造业以印刷业居多。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供水

  目前,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现状用水由北京市市政统一供给。

  2、排水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实施雨污分流制,园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村污水处理厂。

  3、供电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现状用电由北京市市政电网供电。

  4、供暖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现状无集中供热锅炉,园区内各单位自建燃气锅炉供暖或空调供暖。

  5、燃气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燃气由市政管网提供,园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用气均通过管网直接入户。

  四、环保设施

  1、废水处理设施

  园区废水排放实施雨污分流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园区各企业用地内均设有化粪池,生产企业废水已按管理规定配建有污水预处理设施,设有食堂的企业配建有隔油池,企业废水均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村污水处理厂。

  2、废气处理设施

  园区内现状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印刷生产线和餐饮油烟,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有机废气和油烟。其中园区现有燃气锅炉均已完成低氮改造;印刷有机废气经收集集中处理后高空排放;餐饮油烟均装有油烟净化器。企业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排放

  孙村组团及北部区生活垃圾定期由大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优先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工业区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安全处置。

  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经数据对比知,孙村组团及北部区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等大气污染物浓度虽有波动,但总体呈降低的趋势;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含量超标,其他因子略有波动,地下水质量基本稳定;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六、跟踪评价总结论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调查结果,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执行情况较好,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源结构合理、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规划后续实施中,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须按照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落实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改进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采取以上措施后规划后续实施基本可以实现工业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孙村开发区海鑫路11号

  联系人:尹先生

  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64623

  电子邮箱:yaguang001018@126.com

  八、评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

  十、公示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9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