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黄村镇  日期:2020-05-18 16:21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业区概况

  芦城工业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的西部,四至范围:东至芦求路、南至黄鹅路、西至永定河引水干渠路、北至创汇路。根据《黄村镇芦城产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规发[2005]301号批复),芦城产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31.26公顷。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开发建设时间较早,尚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鉴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实际开发建设情况,结合工业区实际管理状况,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18〕182号)》等管理要求,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情况

  芦城工业区用地范围东至芦求路、南至黄鹅路、西至水定河引水干渠、北至创汇路。东西长1112米,南北长1086米,总规划用地面积131.26公顷。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统一规划工业生产用地以及绿化、市政等用地。对比芦城工业区现有产业布局,与规划空间布局保持一致,符合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经现场调查,目前工业园区内企业主营业务有: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生物医药、石油化工、防腐材料、建材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供水

  目前,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现状用水由北京市市政统一供给。

  2、排水

  芦城工业区实施雨污分流制,园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

  3、供电

  芦城工业区现状用电由北京市市政电网供电。

  4、供暖

  芦城工业区现状无集中供热锅炉,园区内各单位自建燃气锅炉供暖。

  5、燃气

  芦城工业区燃气由市政管网提供,工业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用气均通过管网直接入户。

  四、环保设施

  1、废水处理设施

  工业区废水排放实施雨污分流制。根据工业区现场调查结果,园区内各企业用地内均设有化粪池,生产企业废水已按管理规定配建有污水预处理设施,设有食堂的企业配建有隔油池,企业废水均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

  2、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区内现状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均已完成低氮改造。企业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排放

  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生活垃圾定期由大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优先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工业区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安全处置。

  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经数据进行对比知,芦城工业区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等大气污染物浓度虽有波动,但总体呈降低的趋势;评价区域地下水除地层岩性导致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外,其他因子略有波动,地下水质量总体良好;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六、跟踪评价总结论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调查结果,芦城工业区规划执行情况较好,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源结构合理、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规划后续实施中,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须按照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落实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改进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采取以上措施后规划后续实施基本可以实现工业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兴业万顺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孙村开发区海鑫路11号

  联系人:尹先生

  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64623

  电子邮箱:yaguang001018@126.com

  八、评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

  十、公示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9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及北部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