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安全科)

来源:区城管委  日期:2023-11-27 09:56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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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法制科(安全科)

  职  责: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信访、建议、提案等办理工作;承担本系统综治维稳职责。

  负责本系统行政管理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电力、电源点、煤炭、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

  负责人姓名: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