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科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1-11-22 17:28 打印 【字体:
分享:

  【职责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拟订本区养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及退休、退职人员资格认定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工作。负责对补缴2011年7月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确认。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继续留用协议备案。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

  李凤军

  【办公电话】

  010-81296812

  【传  真】

  010-8129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