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科

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23-02-27 11:32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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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监督科

  【职责内容】

  负责监督本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监督本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落实;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保局内控、内审和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监督科负责人:张君竹

  【办公电话】

   010-8129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