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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

  (二)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

  (三)负责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本区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负责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