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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责

  (1)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围绕国家、市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等进行主题策划,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3)负责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融合,生产多元化融媒产品,依托两微一端等融媒平台,整合区域公共媒体相关机构职责,打造全媒体矩阵,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4)负责中央和市级广播电视节目转播工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无线覆盖工作;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