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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责

  (一)负责大兴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公园、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的设计、建设、养护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