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监察组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0-15 01:25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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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监督、执纪和问责;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7837783

  传 真:6783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