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一)
(2018年5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尚建刚为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观音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建红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观音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二)
(2018年5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 辉为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局长;
芦亚静为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德福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何景涛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三)
(2018年5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淘涛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时亚东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贺维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毛希彤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虎成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杰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赵鑫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马元凯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程立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
王振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副庭长;
蒋怡琴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珊珊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祁广燕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黄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凤华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采育人民法庭副庭长;
蒋怡琴、渠阳振、李文强、杨雪、李卉、邓挺、刘更超、韩媛媛、王莹、刘亚东、张鑫磊、宋杨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书顺、耿剑、董殿华、何立月、刘香连、解春燕、张文平、段金光、袁莉娅、吴少明、王树琍、滕会清、余红艳、李征、杨薇、李秀芬、张炎、王伟、王俏妮、陈素、张翠霞、郑德新、白荣亮、周丽玲、武秋凤、金月荣、武成燕、尹长坤、周敬华、张福玲、施凤新、刘万新、梁秀丰、于静、孙学高、肖文坡、姬雪敬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于勤民、秦亚梅、党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四)
(2018年5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洪涛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吴国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