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2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1%

来源:区统计局  日期:2021-01-22 16:53 打印 【字体:

  2020年1-12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6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写字楼为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0%;商业营业用房为0.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6.1%;其他用房为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1%。

  商品房销售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1.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3.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商业营业用房:包括厂房、仓库、商业营业用房、服务业用房、教育用房、文化体育用房、医疗用房、科研用房及其他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