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19〕5-1号

来源:区规土分局  日期:2019-06-27 00:00 打印 【字体:

  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2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止)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集体土地26.2918公顷(约394.3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3636

5.45

林地

0.5424

8.14

商服用地

0.5888

8.84

工矿仓储用地

14.3136

214.7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2313

3.47

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

3.7398

56.10

其他土地(空闲地)

6.5123

97.68

合计

26.2918

394.38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42.95万元/亩(旧宫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9万元/亩),总计人民币16939.39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 3549.393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3.95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339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安置农业人口98名,其中:劳动力54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33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