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19〕5-2号

来源:区规土分局  日期:2019-06-27 00:00 打印 【字体:

  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2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止)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瀛海镇中兴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中兴庄村集体土地0.9578公顷(约14.3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0.1095

1.64

工矿仓储用地

0.5116

7.67

住宅用地

0.2628

3.94

其他土地(空闲地)

0.0739

1.11

合计

0.9578

14.36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115.89万元/亩(瀛海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总计人民币1664.903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29.3030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06.8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535.6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安置农业人口6名,其中:劳动力3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