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19〕6号

来源:区规土分局  日期:2019-08-05 00:00 打印 【字体: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0506-031-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9〕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9年8月5日起,到2019年8月16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0506-031-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道路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北臧村镇天宫院村,集体土地1.6403公顷(约24.6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征地面积 约 ( 亩 )

耕地

0.0025

0.04

工矿仓储用地

1.4506

21.76

交通运输用地

0.1405

2.11

其他土地

0.0467

0.70

合计

1.6403

24.60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9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21.4万元,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天宫院村农业人口于2009年12月完成全部转非工作,无农业人口,本次不涉及农转非人员。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19〕4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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