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西红门镇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西红门镇  日期:2018-12-18 00:00 打印 【字体:
一级指标+A2:E86 序号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内容
就业创业 5.4 “零就业家庭”认定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2. 农村“零就业家庭”: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至59周岁、女16至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渔)经营项目,又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
3、《“零就业家庭”情况表》(一式两份);
4、认定“零就业家庭”的书面申请。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966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上报
5.5 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女16-49周岁、男16-59周岁
【办理材料】 本人携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技能证等
【办理地点】 西红门综合服务中心301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0215
【办理流程】 填写求职登记表→推荐匹配单位→追踪回访
5.6 农村劳动力办理转移就业(就失业登记证)登记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本镇农业户口劳动力
【办理材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彩照1张。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9669
【办理流程】 受理 → 录入 → 发证(其他)
5.7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自采暖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享受自采暖补贴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5页复印件;房产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社保所
【办理时间】 每年9月申请,次年3月补漏
【联系电话】 60293283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上报→ 发放
5.8 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西红门户籍的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创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
4、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
5、申请人创业 ( 贷款 ) 项目可行性报告 
6、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 ;
7、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
8、担保公司及银行经办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966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上报
5.9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认证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村、居委会就近或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集中认证、半年随访
【联系电话】 6029014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认证
5.10 退休人员纳入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村、居委会上报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报表
【办理地点】 村、居委会
【办理时间】 一年两次
【联系电话】 60290149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上报
5.11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社会化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0149
【办理流程】 受理→发放
5.12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申请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享受自采暖补贴条件的社会化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与档案不在同一街道的需提供未享受自采暖补贴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社保所
【办理时间】 每年9月申请,次年3月补漏
【联系电话】 60293283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上报→ 发放
5.13 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非公有制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大兴劳动服务中心备案后档案,劳服中心批复、社保卡。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014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归档
5.14 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新实行社会化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保卡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生日当月
【联系电话】 6029014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归档
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5.15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城镇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中、重度残疾人;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
6.提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7.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 贴申报审批表》,社保所受理申请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调用申请人身份信息并打印,由申请人签字即可。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9669
【办理流程】 受理 → 决定 → 发证(其他)
5.16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本镇户口女年龄40~50,男45~60岁
【办理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2、3、5页复印件
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声明
【办理地点】 镇社保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0299669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录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