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9号: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8-23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对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动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动监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2950.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动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⒈在往来款核算收支,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15825.99元。

  ⒉明细账与决算报表不符,涉及金额5350000元。

  ⒊预算编制不准确,个别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⒋项目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⒌部分公务用车出行未填报派车单。

  ⒍公务用车维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8357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区动监局应加强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确保财务会计账面与决算报表数据一致;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农业项目实施中的文件制定、审核、监督、管理、验收等各工作环节,加强对监理公司等服务提供商的监管,保证农业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出行记录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动监局高度重视。关于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务;关于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责成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关于账表不符、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部分公务用车出行未填报派车单及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区动监局已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