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2号:北京市大兴区农机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8-23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2月20日至3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对北京市大兴区农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农机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农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2515.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机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8年部分公务用车ETC记录与派车单不符。

  2.2018年“大兴区果树枝条机械化综合利用示范推广项目”未对项目绩效工作进行管理,项目档案中未见获补对象公示材料,项目管理欠规范。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区农机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用车;对项目过程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和绩效考核。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机服务中心党组高度重 视,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对公务用车加强日常检查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控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过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