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行政检查信息公示交易中心12.27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19-12-27 13:13 打印 【字体:

  序号1.

  工程名称:庞各庄镇纵九路、纵十路市政道路工程(庞各庄镇镇区纵九路(绿海路-庞各庄路)道路、给水、雨水、再生水);(庞各庄镇镇区纵十路(田园路-民生路)道路、给水、雨污水、再生水)                 [2019]施[大]市政字0008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红河伟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802883845U

  洪家珩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提供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1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大兴区魏善庄镇DX07-0102-6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7-0102-6016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幼儿园、幼儿园门卫室

  大兴区魏善庄镇DX07-0102-6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7-0102-6016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配套楼、地下车库

  [2019]施[大]建字0006号

  [2019]施[大]建字0007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63370987XW

  张万宾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1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

  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3-1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配套楼(共有产权房)等10项)

  [2019]施[大]建字004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1028549478

  韩萍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19.12.1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4.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商业综合区四期项目(4R商业等2项)

  大兴区西红门商业综合区四期项目(4B写字楼等5项)

  [2019]施[大]建字0011号

  [2019]施[大]建字0012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20000757013137P

  陈华元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1.现场未提供总包单位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19.12.18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DX00-0202-6009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S1#商业办公楼

  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DX00-0202-6009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S2#商业楼及地下车库                           [2019]施[大]建字0092号

  [2019]施[大]建字0093号

  总承包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713001682510225

  王士坤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1. 现场未提供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19.12.19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