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
工程名称:庞各庄镇纵九路、纵十路市政道路工程(庞各庄镇镇区纵九路(绿海路-庞各庄路)道路、给水、雨水、再生水);(庞各庄镇镇区纵十路(田园路-民生路)道路、给水、雨污水、再生水) [2019]施[大]市政字0008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红河伟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802883845U
洪家珩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提供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1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大兴区魏善庄镇DX07-0102-6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7-0102-6016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幼儿园、幼儿园门卫室
大兴区魏善庄镇DX07-0102-6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7-0102-6016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配套楼、地下车库
[2019]施[大]建字0006号
[2019]施[大]建字0007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63370987XW
张万宾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1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
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3-1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配套楼(共有产权房)等10项)
[2019]施[大]建字004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1028549478
韩萍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19.12.1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4.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商业综合区四期项目(4R商业等2项)
大兴区西红门商业综合区四期项目(4B写字楼等5项)
[2019]施[大]建字0011号
[2019]施[大]建字0012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20000757013137P
陈华元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1.现场未提供总包单位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19.12.18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DX00-0202-6009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S1#商业办公楼
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DX00-0202-6009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S2#商业楼及地下车库 [2019]施[大]建字0092号
[2019]施[大]建字0093号
总承包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713001682510225
王士坤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1. 现场未提供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19.12.19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