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主体】大兴区司法局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 区《关于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事项名称】随机抽查事项4项,分别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日常执业情况、公证处及公证员日常办理公证工作质量。
【检查具体内容】现将2018年11月份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开展对律师事务所专项监督检查2次,抽检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合格。
开展对律师执业专项监督检查2次,3名律师,抽检律师执业情况良好,全部合格。
开展对公证处检查1次,公证员监督、指导2次,抽检的公证员执业情况良好,抽查案卷15本,制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