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金立兴康诊所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公示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19-11-27 08:42 打印 【字体:

  2019年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 北京金立兴康诊所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诊所。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裕街6号院7号楼1层二单元104。

  3.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内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0张。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杨常伟。

  7.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81296004     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