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0-000061
  • 发文单位:区司法局
  • 信息名称: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 发文序号:
  • 信息有效性:有效
  •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19-12-23
  • 发布日期:2019-12-23

展开

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区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我区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研究制定《大兴区机构改革方案》,并依此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对标中央和市委,组建9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5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制定印发了19个党政部门、4个区级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23个党政部门职能、机构和编制调整文件,及29个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另一方面,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工作,整合区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住建6支综合执法队,现已正式挂牌并以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对外开展执法工作。

  2.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一是规范“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化。区级1096项、镇街级、村居级100余项事项纳入大兴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我区制定出台《网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流程、畅通机制。积极推进综合受理模式,区级政务大厅进驻1180项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受理。二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新版“北京大兴”APP上线运行,实现了1684个办事指南在线查询,其中,1096个区级事项在线办理,13项表单定制优化事项。区级政务大厅900余项事项可通过自助区实现。三是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共清理规范各类证明222项,区级部门证明事项全部“清零”,实现117项高频热门事项“最多跑一次”。四是精减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材料60%以上。研究制定“五减一放”工作方案,我区独有事项精简申请材料48份,审批时限比例达到50%,减少了848天。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及时调整公布2019年版权力清单(不含行政处罚),共有行政职权1189项,涉及34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一是整合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场所,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二是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原则,积极有序推进特许经营权、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医药集中采购等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三是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方面,召开改革工作推进部署会,各部门共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事项98项,研究出一批便民改革措施,如建立大兴区工商税务分中心、设立“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开展“政企直通车”春风活动等。另一方面,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管理,在全市率先组建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办理。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形成以行政审批平台、综合窗口受理平台、政务服务网三个平台为基础的三级网上审批、受理和服务模式。以大兴区政务服务网为媒介,将全部区级49家部门、1600余项事项集中在网上公布,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

  5.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建立“双公示”区级专栏,梳理“双公示”工作结果公示目录清单。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研究。开展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编制发布《大兴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2019年大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区在作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先后印发《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审核,保证文件合法有效,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6件。创新审查工作方式,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审查区内重要文件,不断拓展文件审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审查实效。对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镇政府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把备案审查关,对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决给予纠正。形成了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审核机制。

  (三)有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

  8.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职权调整,推动全区47家涉改单位完成划转。二是按照市级部署,研究提出《大兴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街道在整合现有城管执法队力量的基础上,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街道未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前,保留城管执法队的牌子,仍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统筹做好执法力量的法制保障工作,研究起草了《街道乡镇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街道乡镇行政强制权力清单》,拟下放行政处罚权379项、行政强制权22项。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和“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北京市大兴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以监督促执法作用,开展2019年大兴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和质量抽验工作。制定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审核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共78人。定期通报执法数据,推动大兴区行政执法分析平台二期工程开发,完善执法数据“月统计、季分析、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开创性地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区重点基础联席会议,成为区领导定期必研究、必跟进、必问责的一项内容。区主要领导多次就职权履行问题、零检查零处罚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不断推动我区执法履职规范化。通过不断加大执法考核力度、调整考核内容,倒逼执法单位从单纯关注“量”的变化到“量”与“质”的平衡。

  10.推动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机制。多次组织召开大兴区“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会上对《大兴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管理办法》《大兴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的修订和“两法衔接”实际操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通报、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形成履职合力。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查、调研40余次,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0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10件,全部按要求圆满完成。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交区政府办理的人大建议102件、政协提案130件,共计232件;共涉及55家承办单位,已全部按期圆满办复,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1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听取检察建议,加强整改,截至2019年11月,大兴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份。2019年9月,印发《2019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检察建议书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建立生效判决履行情况通报机制,对各单位生效判决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13.做好审计监督工作。通过积极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等手段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广度深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完成财政本级、13个部门及48个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实现审计全覆盖。

  14.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始终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规范举借政府债务,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加强政府性债务监控,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鼓励以聘请第三方的形式开展绩效评价,并通过确立试点单位、重新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手段推动改革进行。按照市级要求,在系统中新增动态监控预警规则,重点对单位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出行为进行监控。加强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涵盖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和社会团体。

  15.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一是执行《大兴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文件印发、公开属性审查、政策解读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已对我区16个政策性文件同步配发解读文件,对12个政策性文件同步公开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署名解读文件。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在决策做出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工作。三是落实政府会议开放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决策事项公开透明。截至11月底,已开展2期政府常务会开放活动。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截至11月底,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2件,审结189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107件,其中一审79件,二审25件,再审3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10月,王有国区长代表区政府到四中院出庭应诉,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17.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大力加强对调解员的知识培训和素能提升,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以平安北京建设考核、乡镇街道两委换届为契机,分级分类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各项培训。完善体系建设,加强诉前调解员待遇保障,目前我区共配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46名人民调解员,进驻区法院(立案庭)开展立案前委派调解工作,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推树“艳玲”调解室、北京时代宏雅家具有限公司调解工作室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品牌。

  18.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动态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把矛盾纠纷全部纳入工作视线。推动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全部落实领导包案、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在全区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强化职能部门清单梳理,对符合法定途径的信访事项,认真甄别,科学分类分流。提升信访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截至11月底,共处理信访事项180余件。

  19.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大兴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大兴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兴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推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与公、检、法部门联系沟通机制。

  20.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整合组建全区推进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意见落实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工作专班,结合大兴实际,制定多项街道工作年度任务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议事协商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着力提高基层民生保障水平,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和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坚持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先后以《张延昆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降低涉诉败诉风险”等内容为题进行学习。同时,通过处级干部轮训班、依法行政研讨班、依法行政培训班、“一把手大讲堂”、法律顾问讲座、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及各类专题培训,从培训对象、授课人员等方面入手,划分类别,结合实践,创新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法治培训实效。

  2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办专题讲座、网络直播、发放法律法规读、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层次、全方面地宣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到机关内部普法和社会面普法“两手抓”。

  (七)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23.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筹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报送法治政府示范项目1项。2019年10月,对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全面自查,继续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全区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精诚合作下,大兴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机制体制仍未理顺,存在改革后部分工作衔接不顺畅,集约高效的政府管理治理体系还未充分形成等问题。二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权制约与监督机制还不配套、不健全,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推进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后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工作,逐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向乡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二)规范行政执法,深挖执法潜力

  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办好处级干部轮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法治讲座等法治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我区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运用好新方式新手段,挖掘执法潜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装备配备,鼓励投资建设移动执法平台。借助属地力量,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不断提升网格精细化、深度化管理。

  (三)强化监督和制约

  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创新监督形式,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

  (四)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规划先行,依照中央和市委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大兴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考核评价,将工作要点中重要任务纳入《大兴区2020年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实现以监督促执行,倒逼相关单位完成既定目标,发挥考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