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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 日期:2019-12-16 08:4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5年,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化主动公开和服务社会公众为重点,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围绕法规宣传、机制完善、队伍建设、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扎实推进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认真开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宣传贯彻工作。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我们邀请北京大学教授向全区领导干部解读《规定》条文,讲授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势及要求。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参加《规定》在线学习和考试,参加人数达到3500余人。组织开展4次政府信息公开专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参培人数达到450人次。全区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手册》相关内容,并印制成册,分别放置于各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和各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区政府官网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平台建设。以往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了多项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纸制文本移送的通知》、《关于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增加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通报统计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选登内容,通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状况,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单位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认真完成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2015年全区共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229件,已全部答复完成。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热情服务、耐心细致、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和“加强沟通、固化证据、严格程序”的工作流程,严肃认真的办理各项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向各单位发函百余份,召开协调会15次,做到了公开内容准确、公开服务大局、公开促进公正、公开规范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区政府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数据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60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49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6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8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10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3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11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60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3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0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区政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5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9件,同上年相比,增加81件。其中,当面申请90件,占总数的39.30%,同上年相比,减少16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4件,占总数的1.75%,同上年相比,增加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35件,占总数的58.95%,同上年相比,增加9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75.11%,申请规划计划类信息占18.34%,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6.55%。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2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92件,占总数的40.18%。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87%。

  “信息不存在”的42件,占总数的18.34%。

  “非本机关掌握”的53件,占总数的23.14%。

  “要求补齐补正”的37件,占总数的16.16%。

  “已移送国家档案馆”的1件,占总数的0.44%。

  “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87%。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区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

  (二)行政诉讼

  本区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9件,依法纠错的5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文件,我区认真开展了要点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我区按照市属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以及工作计划,已经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个方面行政权力清单清理的公开工作,截至目前,行政许可清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清单、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已完成在大兴信息网上的主动公开,公布的大兴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汇总清单共231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68项、行政服务事项共70项。按照“两同步”的要求,各部门也已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审批清单、审批流程等内容。在清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方面,共清理具有行政处罚执法主体(不含市属垂管部门)63个,行政处罚权力5422项,形成了《大兴区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015年版)》并于4月底在大兴信息网进行了公开。清理其它行政权力清单方面的内容,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于2016年一季度前完成清理和公开工作。

  2.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我区在公开政府预算草案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支报表。同时公开了区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拨款统计表。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至“类”级科目,部分重点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政府预算公开的范围逐年扩大,从2012年首次公开8家区级部门预决算信息,截至目前公开部门已达到54家,基本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法院、检察院和社会团体。财政资金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已在区政府本级和区财政局门户以及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了同步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保障房和拆迁等信息。通过大兴信息网及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住房保障,包括保障性住房审核公示名单、房源信息、保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信息。在拆迁范围内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拆迁手册等方式,公开拆迁涉及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等信息。二是公开土地管理等信息。在我区国土分局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地矿管理、办事大厅等栏目,公开转载相关政策法规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网上公开土地规划计划、用地审批、征地公告、土地拔转、使用证登记等管理信息。三是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进程信息。我区在编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工作中,对规划聘请咨询单位的选拔条件、投标要求、中标单位、及分规划的编制设想思路等相关情况已全面系统的进行了公开,并将结合收集反馈意见对规划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充分利用公开平台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服务。四是公开公共交通线路信息。大兴区交通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52条公交线路以及23条地铁接驳线路首末车时间、票价、发车间隔和全车运营时间以及所有停靠站点,保证网站所公示的路线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通过区卫计委官网主动公开大兴区卫生机构单位各相关信息,主要涵盖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联系方式、地址等;同时公开落实医疗收费相关信息公开,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和本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教育管理信息。借助门户网站、报纸刊物、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解读教育政策法规。在招生入学前夕,通过教委网站公告、兴教时报、兴教时讯微信、教委官方微博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入学工作意见和致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入学招生政策,介绍具体办理流程,方便了群众。三是公开价格信息。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实利用息息相关的停车场收费、供暖收费等标准在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四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根据《国办公开要点》要求,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社会保险的参保、收支情况等信息,并部分转载北京市人保局下发的关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才引进等一系列政策,有针对性的对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就业等业务做了相应的公开。

  5.国有企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区按照《国办公开要点》和《北京市公开要点》以及北京市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每月通过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布上月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6.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压减燃煤情况。今年我区已对压减燃煤、打击劣质燃煤供应、清理无证煤炭销售点、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及落实整改情况等节能降耗等信息在区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开,网上公开了检查煤炭销售点的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方便社会力量监督。二是成立环境“曝光台”,方便群众同监督。2015年加大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公开违法违规单位、法定代表人名单、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在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空气重污染应急等方面公开的信息数量较2014年全年增长27%,进一步推进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7.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的公开情况。我区民政部门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成立登记、换届变更、年检结果通过大兴信息网、民政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布。充分发挥登记、备案、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促进社会组织信息的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8.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信息情况。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明确的“五环路以内不再新建或扩建大型医疗机构”的精神,大兴区积极承接市内优质医疗资源入驻,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等一批优质医疗资源入区,通过《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10余家报纸,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千龙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公开宣传报道进展情况。

  (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2015年我区制定了《大兴区新闻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充分利用会议和组织各类活动的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要涵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强化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准确传递政府声音。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及焦点问题,利用大兴电视台、大兴报、大兴信息网、“爱我大兴”微博等方式追踪报道540余篇相关信息。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已建立了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步更新公开目录工作机制、政府信息清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月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机制、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移送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指导本区做好公开工作的情况。2015年,我区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工作的通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管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区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邀请专家教授讲解《条例》、《规定》,为配合《规定》的正式施行,我区组织了全区公职人员在线学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达到了3000余人。同时,还开展了《规定》的专题培训讲座,不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规定。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月报》选登典型依申请公开案例,提高信息公开专办人员的实操能力,二是通过召开信息公开办理协调会,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办理工作,三是通过在岗学习轮训和强化业务沟通指导的方式,帮助各单位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通过自我总结和认真反思,仍然发现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欠缺之处: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条文理解仍有不全面之处,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因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对法规理解的偏差,导致公开工作中出现错误时有发生。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力求通达。

  二是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出现工作条理不清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精通《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同时还要求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三定”职责、《行政诉讼法》知识、各部门相关专业法规知识等内容。比如在办理与征占地、拆迁有关的依申请时,就需要了解有关《土地法》、《土地管理条例》、《物权法》、《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我们将加强多领域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了解,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三是指导基层提升工作水平的能力仍需加强。我区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70余家,信息公开专办员均为兼职人员,人员流动岗位轮换较快,工作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我们将深化紧抓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培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升全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2016年,我们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开展如下四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规定》的工作要求,结合《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我区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非保密即公开”的工作原则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搭建政务公开微信服务平台。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息化、自媒体时代高速发展的特点,开发建设政务公开微信服务平台,开通包括区政府在内的政务微信公众号,以更加多样的公开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深化业务指导。我们将针对信息公开专办人员的业务现状,组织开展片区工作交流会找问题、业务实操培训会教方法、法律知识辅导会降风险、案例分析工作会提能力。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6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9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6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8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1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3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11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3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6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29
           1.当面申请数 9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135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181
           2.延期办结数 48
 (三)申请答复数 2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7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7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0

大兴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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