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工商分局 日期:2020-01-11 16:2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分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
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建立了以办公室、法制科、注册科等科室和信息档案中心等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分局政府信息工作,为落实保密审查职责提供了人员保障,对外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了分局各科室的协调机制和会商制度,加强对重点信息发布前的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5年,通过分局外网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16条,包括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监督、反不正当竞争与经济检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类等内容的业务动态信息,也包括行政执法情况公告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范围。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始终把握“及时、便民”的工作宗旨,通过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便于市民了解工商职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二是继续推进工商依法履职情况的公开工作。通过外网发布工商依法履职情况,通过官方微博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的市场主体动态、市场整顿进展情况、消费维权概况、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和政策法规资讯,以及市场上的敏感、热点问题的情况分析和政策导向,增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府形象。
三是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大兴分局”门户网站的页面设计进行了优化升级,着重加强了便民服务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强政企互动。
(三)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首都之窗”和“大兴分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分局简介、新闻动态、注册指南等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工商信息,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
二是“大兴工商”政务微博。安排专人值守监控,以便及时回应网友需求。
三是工商所和工商工作站。不定期组织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所有工作站都放置了目录、指南和便民手册等。同时,在所有工商所都配备互联网电脑,方便市民查询主动公开内容;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信息。
四是报刊、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介。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大兴电视台、大兴报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引导百姓参与工商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分局共受理申请17件27项,均已答复当事人。其中公开告知的8项,非政府信息2项,需汇总、加工、分析或者重新制作2项,信息不存在7项,非本机关信息1项,不重复答复1项,咨询类5项,移交档案局1项。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7项申请中:
公开告知的8项,占29.6%;
非政府信息2项,占7.4%;
需汇总、加工、分析或者重新制作2项,占7.4%;
信息不存在7项,占25.9%;
非本机关信息1项,占3.7%;
不重复答复1项,占3.7%;
咨询类5项,占18.5%;
移交档案局1项,占3.7%。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无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员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现纰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6年3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