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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审计局 日期:2020-01-11 14:1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相关制度,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公共查阅点,网站运转正常。截至2015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数的21.05%;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6.58%;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1.32%;业务动态类信息54条,占总数的71.05%。

     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7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同上年相比,增加5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申请业务动态类信息占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80%;“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2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因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综合科人员兼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高,政务信息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与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今后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梳理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本局网站,方便公众查询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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