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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旧宫镇 日期:2020-02-13 20:4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旧宫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邮编:100163)。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旧宫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占总数的3.6%;财政预算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2.9%;业务动态类信息130条,占总数的93.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了50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6%;以信函形式申请49件,占总数的94%。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拆迁协议类信息占94%,其他各类信息占6%。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答复的3件,占总数的6%;“信息不存在”的25件,占总数的4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8件,占总数的16%;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的14件,占总数的2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本年度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5件,这25起诉讼所涉及政府信息均为申请人申请公开庑殿村旧村改造时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但由于这些协议未通过审计,所以未能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信息的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相关措施,全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五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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