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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0-01-11 16:0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dx.baic.gov.cn/web/gs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25379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路兴丰段3号。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方面,我局2017年继续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开展分局政府信息工作,为落实保密审查职责提供专业保障,对外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确保工作运行规范。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了分局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会商制度,加强对重点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了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的培训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参照市局《区分局落实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自查表》,确定了分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在分局官网公开机构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全年通过分局官网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6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5条,包括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质量监管、综合类等内容的业务动态信息,也包括行政执法情况公告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始终坚持“及时、便民”的工作宗旨,通过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是继续推进工商依法履职情况的公开工作。通过官网发布工商依法履职情况,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的市场主体动态、市场整治进展情况和政策法规资讯,以及市场上的敏感、热点问题的情况分析和政策导向,增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府形象。

  二是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便于市民了解工商职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在分局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并在文件下标注效力状态,定期做好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推进简证放权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1)严格落实市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部署,对外公示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对于不能一次性办理的企业,完整填写一次性告知记录,确保“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3)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大兴区工商税务分中心显示屏公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并动态调整;(4)在分局网站设专栏公开办公时间、服务事项、各工商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四是提升消费维权概况、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信息公开。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大兴区12315维权网络受理消费投诉情况报告(2017年上半年)》、《2017年前3季度大兴区12315维权网络受理消费投诉情况报告(1-9月)》。另外,根据投诉接收情况,通过分局微信号发布儿童摄影、洗衣服务、健身房、手机合约机等投诉信息披露;公示流通领域功能性服装、牙具、小家电抽查检验结果,为人民享有美好生活助力。

  (三)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首都之窗”和分局官网,设立了政务公开、分局简介、新闻动态、注册指南等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工商信息,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

  二是“大兴工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值守监控,以便及时回应网情民意。

  三是工商所和工商工作站。不定期组织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所有工作站都放置了目录、指南和便民手册等。同时,在所有工商所都配备互联网电脑,方便市民查询主动公开内容;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信息。

  四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座谈会、大兴电视台、大兴报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引导百姓参与工商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申请人向我局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主要有:(1)分局网站“网页申请”、“公众来信”、“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2)当事人来信来访。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分局共受理申请105件,均已答复当事人。

  (二)答复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分局受理的10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依法回复申请人。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件,占4.76%;同意公开答复的21件,占20%;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8件,占7.62%;不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包括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5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件),占6.67%;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1件,占10.4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2.8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0件,占47.62%。

  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和收支情况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

  分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注册科等科室和稽查大队、信息档案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由专职和兼职人员各1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问题主要存在于:工作中涉及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空白,同时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内部沟通需要继续强化,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严肃信息审查流程。

  2018年,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培训,更好地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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