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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民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人防办 日期:2020-01-10 12:5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民防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教育培训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民防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5号楼;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7年大兴区民防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民防局领导下,立足部门职能,紧跟当前相关信息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和《大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不断规范工作标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的开展。一是成立了大兴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负责按照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督促各科室相关责任落实。二是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处,配备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三名,除积极参加市、区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区民防局以网络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兼职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学习。三是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清单中涉及的机构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政府采购、招投标、价格和收费八大类内容标准,逐项梳理自查,完善更新。四是修改并通过了“民防政务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单内容,并对各科室季度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大兴区民防局主动公开信息270条。其中通过区民防局网站公开信息254条,重点领域公开63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5篇,区级网站、报刊采用98篇,各类媒体报道相关活动8件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0条(此类信息属涉密范围不宜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信函9件,都及时报送领导签批,相关科室按时限办结,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其中答复4件,剩余5件的信息则不存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区民防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区民防局共转发公开收费及减免信息4件,一是《北京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舍建设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民防发﹝2017﹞26号);二是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0〕474号;三是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四是关于地方税务局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兴财[2017]47号文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与上一年相比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在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健全保密审批制度、细化工作留痕等环节上。但部分工作还有待改善。

一是提高信息写作水平,部分从事专项业务工作的人员,业务精通,但不善于文稿撰写,造成部分信息质量不高。2018年将加大对我局人员写作方面的培训,逐步提升整体信息质量。二是加强部门信息沟通,相关政策、机构信息、人员变动等信息的变更,因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未能及时公布,对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注重信息的时效性。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北京市大兴区民防局

                                2018年3月

北京市大兴区民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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