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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旧宫镇 日期:2020-02-13 19:0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重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旧宫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新楼;邮编:100076)。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旧宫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重点工作情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旧宫镇党委、政府始终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立了镇长担任旧宫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抓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网上填报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组织学习《条例》和《规定》,并以此为依据认真、严谨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镇主要领导定期会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部署,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明确形式、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基本要求,我镇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内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机制。

(三)推进“五公开”、发挥“三促”,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大兴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三个三战略”实施情况,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通过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动态更新,并持续推动清单中内容事项的公开落实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9条,占总数的2.9%;财政预算类信息8条,占总数的2.6%;业务动态类信息278条,占总数的89.4%,其他类信息16条,占总数的5.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7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上年相比减少了4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25%;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75%。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8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7.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2.5%,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50%。

(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办理情况

本年度,旧宫镇共书面回复区国土分局核实情况的函3件,回复区发改委核实情况的函1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本年度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从诉讼结果看,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件,被依法纠错的1件,其他情形(未判决)的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创新。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重点工作、重大政策、民生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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