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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19-12-16 08:5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8年大兴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大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8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计划,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邮编:102600)。

  2018年大兴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开展。《2018年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结合北京市相关部署要求与我区工作实际,在编制过程中,先后3次向政务公开各单位征求意见,1次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情况对要点多次调整完善,印发后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8年要点主要包括6部分内容:一是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解读回应;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四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五是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同时,针对各项工作部署,首次将要点分解为70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同步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纳入三方测评范围,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有效完成。

  (二)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底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全面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各单位开展全清单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区在开展编制过程中,采取试点推动与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填写说明作为编制参考,结合业务内容、区域特点等因素,选取部分区直机关、镇街道进行试点,及时总结校正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点,在全面铺开时下发较为成熟的试点成果作为参考,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全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内部信息流动共享,夯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基础管理,同时,通过推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的重要作用。

  (三)高标准完成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加大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力度。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要求,积极推进 “一区一网”整合工作。以“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为原则,聘请专业团队开展网站设计,并提前2个月完成,于10月初上线试运行。新版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包括6个一级栏目,26个二级栏目, 59个三级栏目,部分三级栏目根据内容需要设计了四级栏目。为保障政府网站正常运行和相关栏目内容及时更新,针对各行政单位职能特点,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网站内容保障职责,并制定了差异化网站内容保障清单,细化内容标准、更新时限、管理要求等。同时,制定出台了网站管理办法和内容保障办法,在制度保障上奠定了基础。在2018年第十七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大兴区网站获区县组第七名。

  (四)夯实政策解读工作基础,切实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性文件坚持解读方案、配套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目前,已对《大兴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行多渠道解读。一方面,积极完善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解读内容、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内容,推动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目前,各行政机关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落实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要求,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均在公文审批单上明确标注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文件,需明确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和依据。在文件印发时,均在文件尾部明确标注公开属性情况。

  (五)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促进政府与百姓良性互动。12月中旬,邀请多位市民代表走进区城指中心城市管理案件受理大厅和群众诉求热线12345受理大厅进行参观交流,零距离感受办理人员工作流程及状态。活动现场,城指中心通过播放中心宣传片、PPT演示等方式介绍了案件与热线受理情况,并带领各位市民代表参观工作现场,展示网格及12345群众诉求热线工作成果,随后与市民代表就百姓关心的城市管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便民服务等问题展开座谈交流。此次活动,坚持“请群众看”和“听群众说”并重,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沟通互动,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深入推进三方测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2018年测评工作实现了两个“首次”,一是在以往测评工作基础上,首次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纳入测评范围,形成了重点领域两级清单、要点、依申请三大模块同步测评的工作方式,结合各项工作特点与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职能,有针对性地设定指标与分值,并多次征求意见调整完善,确保各项指标切实可行、工作任务落地有声;二是首次将测评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测评结果与绩效达标分相对应,先行先试和重点推进工作与绩效超标分相对应,确保基础工作稳固扎实开展,同时全面调动各单位开展先行先试等工作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65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87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884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623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27件;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57件;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141件;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78件;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469件;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4件;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11件;主动公开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5件;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24件;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812件;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4383件。

11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03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9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40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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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应解读情况。

  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80件。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4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74件;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6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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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协作工作方面。我区积极制发《大兴区保障对口扶贫协作的农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8〕64号)和《大兴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8〕63号)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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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进集体土地改革方面。认真制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5〕32号)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7〕36号),并通过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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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全区申请总数为874件。其中,区政府214件;区政府工作部门353件(其中申请受理量居前三的单位为住建委206件、发改委52件、环保局15件);镇(街道)307件(其中申请受理量居前三的单位为礼贤镇59件、榆垡镇48件、旧宫镇38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94件,占总数的33.64%;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0.1%;通过网络提交申请62件,占总数的7.1%;以信函形式申请517件,占总数的59.15%。(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出让、拆迁补偿、城市规划、房屋产权、环评结果、行政处罚、义务教育政策等方面。

  2.答复情况。2017年底有82件申请,答复工作应在2018年进行,现已全部完成答复工作。2018年全区受理874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833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另有41件申请延期答复,将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9年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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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答复的833项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23项,占总数的2.76%;

  “同意公开”229项,占总数的27.49%;

  “同意部分公开”26项,占总数的3.12%;

  “不同意公开”28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6项;涉及商业秘密1项;涉及个人隐私3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5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项。(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可能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44项,占总数的17.29%;

  “申请信息不存在” 291项,占总数的34.93%;

  “告知做出更改补充”48项,占总数的5.76%;;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4项,占总数的5.28%。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区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各行政机关办理依申请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未向申请人收取过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6件,包括区政府受理1件,区政府部门5件,镇街道10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13件,撤销1件,其他方式结案2件。

  2.行政诉讼。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产生行政诉讼99件,其中区政府37件、部门4件、镇街道5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3件,被依法纠错27 件(主要错误原因一是程序不规范;二是信函管理不严格;三是缺乏工作留痕意识),其他情形9件。

  3.举报。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1件,已按要求进行调查处置,并及时反馈举报人。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50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1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55名,其中专职人员39人;兼职人员116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897920元(主要包括:宣传和培训费用482275元;依申请公开办理费用395575元;其他费用20070元)。全区年度共召开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132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8次,接受培训人员1588人次。

  三、现状与问题

  (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按照北京市工作要求,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并纳入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目前,相关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明确,操作要求不够具体全面,执行存在一定难度。

  (二)政策解读渠道、方式的多样性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的要求,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使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便于理解的语言,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当前我区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主要以文字、图表为主,新媒体、发布会等渠道的运用还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办和北京市整体安排,在完成政府网站整合的基础上,政府信息数据资源需要进一步集约优化,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2019年我区将按照北京市集约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完成政府网站与相关政府信息集约化建设工作。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三方测评工作。结合两年来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工作成果,继续推进调查征集、政策解读、互动回应方面的测评工作,进一步优化测评指标,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有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结合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培训,同时加大集中交流、座谈会商工作力度。二是针对政策解读等工作,选取效果好、百姓认可度高的成功案例,积极总结经验做法,逐渐形成一套可推广的成熟工作模式。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3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8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88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23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27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57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141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78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469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4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11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5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4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812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4383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0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79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0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6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8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4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7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67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74
1.当面申请数 294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62
4.信函申请数 517
(二)申请办结数 833
1.按时办结数 700
2.延期办结数 133
(三)申请答复数 83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2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6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4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91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4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4
四、行政复议数量 1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3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9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3
(二)被依法纠错数 27
(三)其他情形数 9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5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4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9
2.兼职人员数 11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9792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3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88

大兴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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