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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1-10 1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以及区政府下发的《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民众依法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要点情况

  依照《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要求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好政务公开工作。责成法制科对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责成办公室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统计,并按照要求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依照要求进行公开。针对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特别是区境内公交线路的开通、调整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加大绿色出行宣传,对我区实事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报道。

  二、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并根据我局领导干部调整的实际情况,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局长戴光伟任组长,副书记邓俊斌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副书记邓俊斌兼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局办公室主任柳长臣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开展。我局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官网进行了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小组成员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并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人员信息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

  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党政一把手对工作加强部署与指导,定期听取相关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与汇报,同时责成党群办科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公开的流程与结果,确保公开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通过官网将我局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依据,以及依法行政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内容主动公开;严格保密审查机制,依照《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审定,并结合“非保密,即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公开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

  三、公开渠道场所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平台的建设,我局加强官方网站的管理与建设,根据公开要求设立了相应的栏目板块,并按照时限要求做好“双公示”信息、工作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交线路开通调整等内容的公开与公示。根据市、区两级对政府网站工作的具体要求,配合区信息中心做好了官网网站的关闭与信息的迁移工作,同时做好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此外,我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责成专人对咨询热线、传真、新建、电子邮箱等渠道及时进行检查、统计,对公开申请进行收集整理,将受理情况及时回复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的依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开展工作。

  四、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1条,法规文件类14条,规划计划类5条,行政职责类18条,业务动态类276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公开境内客运公共交通调整信息9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5条。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40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畴。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提升。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各科室、责任人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需在工作中加强思想认识与任务要求。

  二是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不足,经验欠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仅限于参加培训,日常自学不足,工作经验欠缺,受工作实际所限,接触案例较少,缺乏较成熟的工作思路,建议加强理论知识的自学,同时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改进措施:

  1.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强化执行情况;

  2.在做好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公开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3.强化学习,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加强学习,提高案件办理能力;

  4.加强总结归纳,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科室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附表:《大兴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8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邓俊斌              审核人:柳长臣             填报人:吴烈

填报日期:2019.01

  

  大兴区交通局

  2019年3月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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