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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荣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1-10 17:1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荣华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亦庄开发社区地盛北街1号北工大软件园;邮编:10017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截至201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荣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数据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8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1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5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8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把握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制度,明确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的界限,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形成一套易操作的制度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息化、自媒体时代高速发展的特点,加强街道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力度,最大程度保证居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

  

  附件:荣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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