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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1-10 17:1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8年,高米店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以公众关切为导向,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着力点,紧密围绕我街道实际,规范公开程序,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高米店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设立了公开查阅点,并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及1名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2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84人参加,更好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高米店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显示屏公示、面对面宣讲、会议通报、新闻宣传、网上公布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8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占总数的3.1%;法规文件类信息303条,占总数的29.7%;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0.6%;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0.5%;业务动态类信息673条,占总数的6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8年,申请总数为7件,均为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8年度,我街道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年,都按时答复并出具答复告知书。“同意公开”的为3件,“不属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为2件,“信息不存在”的为2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2018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虽然得以顺利开展,但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深化,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仍然不足,需加大钻研力度,科学有效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督等重点领域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大人民的参与度。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和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探索研究良性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意识。

  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5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7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1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1

1.按时办结数

1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4

单位负责人:郑庆禹               审核人:曹晶                  填报人:江红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7日

附件:高米店街道政务公开年度报告——2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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