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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 日期:2020-01-19 16: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20、21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征收中心主要通过大兴区政府官网、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9年,征收中心通过大兴区政府官网、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累计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征收中心大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多次参与市区两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征收中心内部围绕“一区一网”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双公示归集工作实操,依申请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1

29.09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的不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标准与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两级清单》要求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按照市区两级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要求,征收中心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对照清单要求,确保纳入清单管理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按照清单的内容标准、形式做到统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网址为http://ww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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