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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城管委 日期:2020-01-11 15:1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3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我委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到道路建设、夜景照明、环境整治、供热供气、公租自行车建设等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大事,这些都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的知晓和参与,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支持政府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详细介绍市政市容委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和市政市容委领导的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占总数的12%;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包括《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涉及市政市容委职能的法律法规,占总数的2%;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12条,包括12项行政执法职权,占总数的6%;业务动态类信息150条,包括市政市容委的政务、工作、会议动态等,向全社会公示市政市容委的日常工作,占总数的8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室。我委行政办公室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公众也十分踊跃,纷纷来电咨询。

我委行政办公室在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11层1109室。在公开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来电咨询上万人次,公众诉求得到100%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申请方式中,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0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委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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