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统计局 日期:2020-01-11 14:1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2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三个层面”作用,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牵头,全员充分参与”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以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强化了全员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局队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发布信息质量要求等内容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要求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为抓手,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队年终考核范围,扎实有效地提高局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我局队对生成的新信息及时进行审查、分类,对于符合主动公开的常规信息做到“四随时”,即随时生成,随时审查,随时编目,随时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统计法,确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公布。按照统计数据信息发布计划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严格履行发布审批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数据信息,确保发布数据质量。我们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等19项内容进行定期发布,发布时间保证在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目录与内容链接无误。

成功举办让统计走近公众,让公众认知统计为主题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统计产品陈列、测产工具展示、观看《政府统计工作纪实》和《统计数据解读》宣传片、重点统计指标解读、操作演示、现场互动、开放科室参观等环节,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了统计部门的职能、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以及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的发展成果,增强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理解、信任和支持,提高了政府统计公信力。

经济普查是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我局队及时地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要求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此外,我局队还成功举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市、区领导向群众发放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手提袋等宣传材料和纪念品,活动达到了让社会各界关心了解经济普查、自觉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工作的目的,起到了广泛宣传的效果,为普查登记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普查登记奠定了群众基础。

2013年度,本局队受理完成2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在接到公开申请后,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在审核申请要件完备后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流程,按照局队依申请领导审批会签流程,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占总数的11.8%;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5.7%;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8%;业务动态类信息302条,占总数的87.0%

2.政府公报

向大兴区社会各界发放2013年度统计公报。

3、报刊

通过大兴报向社会各界发布2013年部分统计资料。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局共设立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是局队机关一楼大厅设有政务信息公开电脑触摸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展柜,放有《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本。二是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展柜,也放有《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指南》。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3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上年持平。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10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10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队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我们在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应注重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全面深入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是增补更新公开信息。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并拓宽公开渠道,要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抓住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一四年三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