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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大兴区住建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住建委 日期:2020-01-10 15:2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住建委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住建委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遵循市区两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大力完善机构与制度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认真阅办群众来信,积极回应依申请公开请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为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制定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 首先,由各科室信息员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由办公室信息员发布。

二、加强培训教育。我委大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多次参与市区两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同时我委内部围绕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以及依申请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实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单位通过网站、行政服务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积极主动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数据

大兴区住建委充分发挥机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2013年,认真梳理和整合网站政府信息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界面简洁、内容全面、规范有序、查询方便。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涵盖单位概况、工作动态、保障住房、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通告等18大类。

2013年,通过大兴区住建委网站上传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占总数的7.6%;法规文件类信息3,占总数的1.9%;规划计划类信息1,占总数的0.6%;行政职责类信息7,占总数的4.4%;业务动态类信息136,占总数的85.5%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委共设立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个是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个是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登记大厅。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0件。其中,当面申请14件,占总数的74%,同上年相比,减少25件;以信函形式申请5件,占总数的26%,同上年相比,增加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53%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32%。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5%。

“撤回申请”的2件,占总数的1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委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本委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2013年,我委按照《条例》总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分管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量化考核标准,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从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审查等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大兴区住建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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