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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体育局 日期:2020-01-10 17:4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体育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69;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11日至20131231,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二名工作人员,设立了办公室、业务科和市场科三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栏。截至2013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广播、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信息查阅处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进行公开。在便民服务上利用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开展工作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5%;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1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8%;业务动态类信息条17,占总数的65%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局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办公室、业务科和市场科。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300余人次,局办公室接受电话咨询2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的形式单一、信息内容较少的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分别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市场管理三个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在相关部门中分别设立信息公开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时效性。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

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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