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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城管局 日期:2020-01-10 14:05

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首要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我区抢抓机遇快发展、拓宽纵深谋全局的一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公平、及时、准确、便民”为原则,积极做好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立了由局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骨干人员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建立起分级负责的工作分解体系。年初开展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细化流程,明确责任。先后制定了大兴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等制度规定,建立了工作人员初审、科室领导复核、主管领导把关的“三级审查”工作程序,规定了各科室每月5日前务必上报本部门一月来新生成信息的信息报送要求,严格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审查制度和流转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安全公开。三是规范管理,扎实工作。今年,大兴城管执法监察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0条。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主要的社区设立了城管执法宣传栏,举办了3次专题法规讲座,印发了1万份《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向群众广泛宣传城管法规、工作职责,提高了城管执法的公众知晓率。全年两次召开了行风评议员和社会监督员参加的专题通报会,向公众通报了大队的重要政务信息。2013年,大队共收集整理各类信息2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8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63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确保了信息及时、有效、全面、安全公开,充分保障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大兴城管执法监察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设置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5个一级栏目,下分设机构职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部门动态等多个二级栏目,由专人负责,对网站内容实时更新。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180条,占总数的100%。

2、报刊

借助大兴城管文报、大兴报等纸媒平台,把主动公开大兴城管执法监察局重点工作动态,发挥纸媒优势,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多元化发展提速增效。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大队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地点在大兴区黄村镇黄桂路8号大兴城管执法监察局机关二楼209室办公室,设置查阅室,并在一层设立电子查询信息屏,方便群众查阅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0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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