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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度)

点击量: 来源:黄村镇 日期:2020-02-12 22:34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9号;邮编:102618)。


一、概述

2013年,我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善组织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进行保密审查。由办公室、督查科、宣传文体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等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编制了《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黄村镇信息工作制度》、《黄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细则》、《黄村镇人民政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通过“黄村镇政府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对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发展计划等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同时,针对工作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

(三)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我镇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对通过保密审查后的事项,进行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正常。同时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

为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我镇制定《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承办单》,对比较复杂的依申请案例,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把答复工作做细做周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制度等与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之窗”等栏目中,可以随时掌握全镇各科室工作动态,既满足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提高了大家的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网站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宣传文体中心具体操作,设立一名维护管理员,及时准确的更新关于黄村镇的新闻、信息。制定了完善的《网站留言回复管理制度》,完善回复流程。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予以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外部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01条,占总数的100%

2.报刊

我镇每年出版24期《黄村通讯》,对上级政策、我镇域内新闻、政府工作动态、民生关注热点等内容进行及时刊登,方便广大居民了解时政及镇域内的相关动态。

3.其他

我镇在办公楼内、外设置信息公开栏,对我镇领导和科室职责分工、近期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公开。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对主动公开信息在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受理室进行查询。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和工作台及办公桌椅、便民箱等配套设施,让每一位来查阅政府信息的人都能感受到良好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

2013年,我镇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3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件。申请方式中,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25%;以信函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75%。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25%。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25%。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25%。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25%。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已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撤销告知书的1件。

(二)行政诉讼

本镇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1件已结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还有些模糊,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由于工作人员少,有时还要承担一些其它临时工作,致使政府信息收集、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我镇虽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着力做好六个“进一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及时;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增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按时回复、满意回复;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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