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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观音寺街道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5 12:1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观音寺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口东;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3年,我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显示屏公示、面对面宣讲、会议通报、新闻宣传、网上公布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建立信息发布责任制。从信息资源入手,彻底打破信息在各部门之间互相封锁、各自垄断的情况。要求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将需要公布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确定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网站信息的发布与更新。为做好上述工作,党政办公室作为网站运行维护的工作部门承担督促的责任。同时,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信息审核工作,信息审核人员严格信息审核,提高编辑质量,杜绝信息资料格式不规范、文字粗糙、措辞不严谨等问题,减少或避免审核失误。切实把握好密与非密的界限,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做到保密、机密信息不上网。在信息内容上,需经信息提供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初审,再由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网发布,做到不健康的内容不上网,有损我街道形象的信息不上网,对经济发展不利的信息不上网。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法规文件类信息91条,占总数的13.07%;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605条,占总数的86.92%。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3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在工委、办事处和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提高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目标和要求,更好地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街道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加强锻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要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深入钻研;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围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拉升标杆大讨论活动,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局自身形象。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一四年三月

观音寺街道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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