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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0 18:1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校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8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2年,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四个文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就及时调整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各科室(所、中心)切实开展该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我街道结合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制定《林校路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预案》,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单》,要求各科室在文件生成的同时确定文件属性,经主管领导审查后送街道保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最后由街道一把手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三)丰富内容,力求透明

我街道在规范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册等传统公开形式基础上,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法规文件等都及时按规定在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使广大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到网站快捷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同时,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我们及时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门别类的上报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并提供纸质文本供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1条,占总数的2.8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09%;行政职责类信息77条,占总数的7.1%;业务动态类信息978条,占总数的89.97%。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街道在所属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个,并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摆放了《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林校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14人次,电话咨询2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还有些模糊,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由于工作人员少,有时还要承担一些其它临时工作,致使政府信息收集、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街道虽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及时;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增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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