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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1年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体育局 日期:2020-01-10 17:4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体育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69;邮编:102600)。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此,专门配备了二名工作人员,设立了办公室、业务科和市场科三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栏。截至2011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广播、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信息查阅处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进行公开。在便民服务上利用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开展工作

2011年,通过区体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9.8%;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1.9%;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7.1%;业务动态类信息条38,占总数的76%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

在局机关办公楼进门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全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0多条,方便群众办事。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局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办公室、业务科和市场科。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00余人次,局办公室接受电话咨询1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的形式单一、信息内容较少的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分别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市场管理三个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在相关部门中分别设立信息公开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时效性。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

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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