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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水务局 日期:2020-01-10 16:28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0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创新、提高并逐步完善。为使群众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水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我局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对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综合检查。总体上,我局在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把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了水务局的各个部门机构职能;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水利规划与计划;水务行政职责与水务业务动态等我局在2010年各个方面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对外宣传和进行水务知识教育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010年初,我局就成立了由局长领导负责的、各个副局长直接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对水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部署、监督、指导。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与实施。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大兴区政府行政大厅水务窗口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我局根据北京市关于《政务网站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和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网站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基本建成了规范的水务局标准网站。网站制作、网站技术及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聘请区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与区信息中心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多次协商,共同解决了网页的许多问题。新的网站与旧网站有了很大的改变,主页改成了信息频道、政务频道、法规频道、重点工程、党建园地和水务常识等,有了天气预报和便民热线;网页内容有网上公告、工作动态、领导介绍、行政审批指南、法律法规、水务常识、水利新闻、重点工程、党建园地、机构设置等,还新建了大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网,增加了网站留言、领导信箱、举报信箱、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机井管理系统、水务建设上报系统、网上调查和友情链接等。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2.1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1.09%;行政职责类信息48条,占总数的52.17%;业务动态类信息41条,占总数的44.57%

(二)公共查阅场所

局共设立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以网站为基础,以行政服务大厅为最终窗口,确立了一套运行机制。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02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8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以网站为基础,以行政服务大厅为最终窗口,确立了一套运行机制。《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0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信函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10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局无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

(二)行政诉讼

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们对照《关于对2010年度综合行政服务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考核的通知》具体要求,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关于对2010年度综合行政服务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水务局实际,今后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网络硬件设备,适时升级软件,保障网络安全运维工作。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故障设备报修不及时,为此,已要求其立即将故障设备报备送修,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单位业务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二)自查中发现部分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以抓现有人员素质提高为前提,通过参加培训、函授学习等措施,切实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水务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各科室间的协作意识不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一一年三月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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