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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0-01-10 13:0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邮编:102600)。

 


一、概述

自2009年底,大兴区工业局与大兴区信息办合并成立经信委以来,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接待和咨询工作。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相关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大兴区经信委网站是我委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网站共设置了8个栏目13个板块,分别从党务工作、经济运行、产业规划与发展、政策法规的培训与学习等几方面,全面展示大兴区经信委的整体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更新和发布。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5条,占总数的100%

2.政府公报

2010年,本委无政府公报。

3.报刊

2010年,本委无报刊发行。

4.其他

2010年,本委无其他形式的政务公开。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委办公室102房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询与接待室。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43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211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至今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缺乏受理经验,请有关部门在培训中增加此方面案例的分析,提高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水平。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二O一一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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