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教委 日期:2020-01-10 12:1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905室;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3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电子阅览处、2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0年,本委在完成信息公开和清理等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工作,明确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落实专项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场所建设,严格工作流程,确保生成的政府信息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2010年,本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报纸、电视等公开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767人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教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大兴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大兴区教委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2010年,区教委通过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留言回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截至年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共保留我委主动公开类信息119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80条,占总数的15.1%;法规文件类144条,占总数的12.1%;规划计划类19条,占总数的1.6%;行政职责类12条,占总数的1.0%;业务动态类839条,占总数的70.3%

2.报刊及其他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本委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能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做到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对于本委常规性、基本性的信息,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

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莫过于报纸和电视。本委与《大兴报》合作,坚持编辑《大兴报·教育专刊》,并确保报纸进班级、进教师办公室,及时将教育新成果、新举措、新经验展示在系统内外。

信息时代,电视传媒以其视听兼备、快捷准确的优势而成为人们获取信息最快的媒介。本委一方面加强电视通讯员队伍建设,定期向电视台选送一些重要活动的影像资料;另一方面,邀请电视台编导和记者深入本委系统内部,捕捉教育亮点和热点工作,从专业角度编辑整理新闻专题,例如:35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宣传、教师节庆祝、第九届校长论坛和教师教育教学思想论坛等。

在便民服务上,本委编制了信息公开有关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本委各科室信息公开服务手册,为公众了解本委工作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是区教委905办公室,三是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大厅。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276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

1.相关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但是在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仍需工作实践的检验,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各科室此项工作的进度快慢不一,信息员还不能完全固定。

改进措施:

1.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工作流程。

2.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公众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形成更宽广、更优质的教育工作环境。

3.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区性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

   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