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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版)

点击量: 来源:黄村镇 日期:2020-02-12 21:13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度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村镇人民政府107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4月,因工作分工,政府信息工作由全程代办划转为党政办公室管理。为此,党政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二名全职工作人员,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按照全市统一格式编制了《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法》并通过“黄村镇政府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针对工作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二是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全部公开。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镇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制度等与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尽量做到同步编制目录,同步公开。截止到2010年底,共清理各类政府信息4893余条。其中,机构、职责等基本情况57条,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192条,内部规章制度64条,办事程序52条,各项业务工作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4528条。

三、信息清理及查询工作有序进行。实际有效编制目录115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1条,不予公开信息1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确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目。截止到目前,清理编录主动公开信息1158条,其中,机构职责职能类56条、法规文件类93条、行政职责类59条、业务服务工作动态类850条、其它42条。

2010年,我镇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大厅共受理政府信息查询的申请共计85余人次。这些信息查询基本上属于行政职责中服务类主动公开信息的查询,2条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查询。这些查询,我们都为申请人提供了纸质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采取其他方式公开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编制了《黄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细则》、《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内容,在各村、企事业单位等范围内发放。

在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上,力求做到便民多样,加强政务网站建设,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如在“黄村镇政府信息网”上设置“网站留言”,将行政投诉和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程序、方式、举报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予以公开,方便群众进行投诉和举报。在“政务公开”、“工作之窗”等栏目中,可以随时掌握全镇各科室工作动态,既满足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提高了大家的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予以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外部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1、明确黄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大厅为依申请公开受理场所,配备了相关查询设备,并明确专门受理人员接待申请、受理、处理和答复事宜。在申请人递交了书面申请后,确定申请内容是否明确,并确定属于可公开范围的,能立即答复的当场提供信息,不能当场提供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内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截止到目前,201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条。

3、制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程序为受理人员告知申请人信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告知并做解释工作。对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可能出现的违规申请、群体申请、纠缠申请等问题,报相关领导,责成信访办、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做好协助接待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查阅场所建设规范。

1、责成专人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登录使用,并根据程序登录、送审、公开,并进行日常目录管理、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

2、对主动公开信息在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受理室进行查询。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和工作台及办公桌椅、便民箱等配套设施,让每一位来查阅政府信息的人都能感受到良好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

本镇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责5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93条;行政职责类信息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业务动态类信息850条,其他42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责成专人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登录使用,并根据程序登录、送审、公开,并进行日常目录管理、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

对主动公开信息在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受理室进行查询。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和工作台及办公桌椅、便民箱等配套设施,让每一位来查阅政府信息的人都能感受到良好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

2010年,本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5余人次。这些咨询都属于主动公开服务类政府信息。

本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2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申请情况

本镇201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2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0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牵涉有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0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牵涉有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区政府的要求,与其它镇的工作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

1、各项相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

2、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协调各相关科室进行预案的制定及人员定岗定责。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其他镇的好做法,并准备再举办几期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是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月度督办、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小结、年终考核总结。建立奖惩工作责任制,每月对网上信息更新情况予以公布,并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奖惩,以促使我镇政府公开工作得以进一步提高。

六以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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