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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长子营镇 日期:2020-02-14 13: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政府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长子营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政府;邮编:102615)。

  
一、概   述

  我镇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全镇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长效。截至201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作用,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镇政府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通过这些措施,全镇建立起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我镇编制了《长子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子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范围、程度、形式、时间等要求,并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长子营镇信息,“长子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zzy.gov.cn)提供了我镇信息公开查询、公开办事程序、下载表格等服务信息,同时在镇政府设立了查阅场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我镇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继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

  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到12月31日为止,经审查确定的主动公开信息331条,占全区信息公开总量的3.54 %。目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已100%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长子营镇政府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63条,方便群众查询。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43%;法规文件类信息33条,占总数的9.97%;业务动态类信息293条,占总数的88.52%。

  2.报刊

  2010年,通过订阅报刊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订阅363175份,其中包括人民日报、北京日报、京郊日报、农民日报、求是、前线等。长子营镇政府订阅46720份,占总数的12.86%;各村村委会订阅316455份,占总数的87.14%。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信息查询处配备了政府信息查询上网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信息公开专用电话一部,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用品。《长子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表格14种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公众查阅。

  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56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87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及答复情况

  2010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本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公开内容单一,仅限于机构职能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二)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二、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条例》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一项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也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前提。2011年按照系统化、标准化和电子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充实和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发布。

  三、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来看,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推进,是下一步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一是监督检查内容要全面,既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又要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既要包括镇行政机关,又要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二是要突出重点。将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协调纪检以及审计、财政、法制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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