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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09年)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0-01-11 14:47
(2010年3月5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之年。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管理制度、查阅场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全程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我局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收集各科室的公开将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发布到网站栏目中,使群众能够及时地得到想要查询的政府信息。
200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2.27%;法规文件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45%;业务动态类信息69条,占总数的52.23%
2、其他
将公开的文件送至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查阅点,以便于群众随时查询。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大厅和原人事局设立了两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我局的纸质公开信息文件送至档案馆查询中心。目前从应用情况看,全程办事代理大厅的查阅点利用率较高,查阅点建立以来,平均每天有5-10人次进行咨询和查询,群众较为满意。
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一些工作。如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设立了电子信息查询触摸显示屏,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制作了人事局VIP贵宾服务卡和信息公开手册,为公众免费复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材料影印件等;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与发放,截至12月底,已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宣传手册等材料30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目前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日较短,相关人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相关各科室工作流程衔接及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网站栏目设置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便于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及措施
2010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紧贴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更加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流程及网站建设,强化相关科室之间业务环节的衔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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