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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大兴区住建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住建委 日期:2020-01-10 15:2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2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领导机构。我委成立了以建委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就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主体,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建委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内容,保证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扎实有效规范的进行。

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前,要求提交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公开。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水平

一是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我委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知识,增强了对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及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二是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今年我委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了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流程。档案信息中心、办公室、政工科等科室都有专人负责,保证了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三是大力倡导自主学习。我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材料,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分级监督管理。各科室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小组和科室领导对科室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情况、服务态度情况、文明用语情况、遵守工作制度情况全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评优评先进工作落实奖惩规定。三是完善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监督机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网站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加强群众监督。建委所有对外服务的科室实行跟踪服务卡制度,方便了基层和群众对建委工作的监督。

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3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建委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了政府信息查阅办公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建委网站(网址:http://www.dxjw.gov.cn)作为建委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委设置了建委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板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政务公开信息。

今年以来,我委进一步完善了网站管理机制。建委网站由档案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各科室设专人负责本部门内容更新。具体流程为各科室上报信息,经办公室、网站管理小组审核后,由档案信息中心进行更新。通过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我委网站留言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每天根据留言内容,将留言转发给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回复。同时,由办公室定期对网站留言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进行回复。截至12月底,建委网站共有留言600条,我委都进行了及时处理,回复率达到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查询处和《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索取和查询各科室职能、工作内容和办事程序,进一步增强了我委信息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09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上年相比,增加3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3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33.3%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33.3%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33.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委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在,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委将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三月八日     

 

大兴区住建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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